永川府办发〔2019〕36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永川区结合新型城镇化
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永川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果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文良印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寒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金融办、人行永川支行、区科技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新城建管委、凤凰湖工业园管委会、港桥工业园管委会、三教工业园管委会、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
二、办公室设置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年度计划制定、任务分解、监督检查、考核评估、日常监测等职责,由区人力社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申报试点项目方案及年度投资计划,综合协调项目、资金计划以及试点的管理综合监督等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打造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促进返乡创业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
区财政局:负责在政策范围内落实支持返乡创业就业政策所需的资金投入。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并实施促进就业鼓励返乡创业政策,推进城乡均等的公共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创业专项服务和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
区住房城乡建委: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建设,改善村镇人居环境,推进历史文化、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打造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吸引返乡创业,提供公共保障性住房优惠。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通过土地整治、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等措施,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合理用地给予保障支持。
区交通局:负责优先支持返乡创业园区道路立项,配合做好服务工作,指导相关镇街负责返乡创业园区道路建议的组织实施。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体系建设,促进返乡创业。
区商务委:负责发展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就业;制定实施支持家庭服务业、电子商务等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区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金融市场建设,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创业初创期、早中期的支持力度,提高创业金融的可获得性。
人行永川支行: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推广小额信贷业务,继续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信贷需求给予最大的政策优惠。
区科技局:负责市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与管理,落实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培育返乡创业科技小巨人。
区供销社:负责牵头制定农村电商发展规划;指导社属企业按“实体店+互联网”的模式发展农村电商,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创业项目审批协调,开辟创业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区新城建管委:负责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政策和引入重大项目或政府投资项目时,充分考虑对创业就业工作的影响,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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