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制书记员考试采取笔试、速录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占30%、速录占30%、面试占40%。聘用制司法警察采取先体能测评,再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则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书为准,体能测试收取考务费40元。由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要求参加测评。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自愿放弃。
测评项目:男子俯卧撑(每分钟25个合格)、女子仰卧起坐(每分钟25个合格);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男子4分25秒合格、女子4分30秒合格,可测次数为一次);立定跳远(男子≧2.05米、女子≧1.5米,跳三次取最佳成绩)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范围,收取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侧重于法律常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速录测试和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将在相关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速录测试
速录测试时间:以速录测试通知书为准。
速录测试形式:听打。
速录测试收取考务费每人40元。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速录测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专业测试。速录测试结束后,按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速录测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交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未领取通知书者,视为弃权。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关注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招录职位实行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速录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聘用制司法警察岗位如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1000米(或800米)完成时间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将通过有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额相等的考察人员名单。由滕州市人民法院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相关网站和公众号上公示。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或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将依次递补进入政治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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