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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女落户遇阻 海口一单亲爸爸:孩子没出生证

发布时间:2020-08-12来源: 编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6日讯(记者 石祖波)近日,家住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荣山村的林先生反映,五年前,他与当时的女友陈女士未婚生有一个女儿,但孩子刚满周岁,陈女士就抛下他和女儿离开。如今,女儿五岁多了,眼看快到上小学的年龄还办不了户口。

  根据林先生提供的女友陈女士分娩出院记录显示:2015年1月3日,陈女士进入海南省人民医院产科病房,分娩一女婴,于2015年1月7日出院。

  此外,林先生提供的另一份“秀英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单据显示:陈女士于2015年1月3日分娩,享受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金额300元,“补助人和家属签名”一栏中,为林先生签名并按手印。

  “由于当时我在医院只顾着忙碌,后来到医院调取女儿出生记录才发现,当时并未提交我和她(陈女士)的照片,而且女儿出生信息只登记了她(陈女士)一人的信息。”林先生告诉记者,他事后找医院咨询,被告知,由于他和陈女士二人属于未婚生育,且陈女士住院时填报信息不全,目前无法为他的女儿开具出生证明。

  林先生反映,尽管他和陈女士属于未婚生育,没有为孩子开具出生证明,但是他为陈女士办理的住院手续、医院的收费单据以及领取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单据,都可以证明他作为家属办理的相关手续,他希望凭此可以为女儿办理落户手续。

  对此,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相关工作人员8月6日回复称,原则上,必须要有出生证明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但林先生与人未婚生育无法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他建议林先生办理亲子鉴定。之后凭父女的亲子关系,就可办理落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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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未婚生女后女方离开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女儿落户遇阻愁坏单亲爸爸 公安部门:可做亲子鉴定,确定亲子关系后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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