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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年来 泉州市农业生产向高质量发展推进

发布时间:2020-07-10来源: 编辑:

  记者从泉州市统计局了解到,根据日前发布的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新中国成立70年来,泉州市农业、农村、农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巨变,为全市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迅速

  新中国成立之初,泉州农业生产落后,农村经济单一,种植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1949年全市种植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达到62.5%。改革开放后,农村经济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农业生产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农、林、牧、渔全面发展。

  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看,1996年、2008年和2014年泉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分别突破100亿元、200亿元和300亿元大关。2018年,泉州市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4.23亿元,比1949年增长188.7倍。

  牢牢抓住农业生产的区域性特点,泉州市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不断推进重点特色农产品品种结构的调整优化,开发出具有区域特色和较高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

  同时,“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规模化主导产业发展迅速,泉州市形成了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等7个优势特色产业。全市共计7类12种农产品列入农业农村部《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

  2018年,泉州市水产品、乌龙茶、芦柑、龙眼、德化梨、蔬菜、食用菌、马铃薯、畜禽产品、花卉等优势农产品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比重达86.9%。

  农民“钱袋子”更加殷实

  70年来,泉州市农村居民收入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农民的“钱袋子”也更加殷实。

  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77元,比1985年实际增长48.7倍,年均实际增长12.6%。从本世纪初开始,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从2010年的2.71持续减小到2018年的2.27。

  村村通公路通电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40年来,泉州市持续把财政性建设资金向农村倾斜,为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条件的持续改善创造条件。

  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有力推动了乡村振兴的进程。根据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显示,全市普查涉及的157个乡镇2302个村中,100.0%的村通公路, 100.0%的村通电。

  社会事业同样不断发展完善。根据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改革开放以来,泉州市农村社会事业进入新阶段。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扩大学前教育,全市普查涉及的157个乡镇2302个村中,94.0%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91.0%的乡镇有小学,51.5%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农村文化生活不断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组织不断壮大,全市94.7%的乡镇有图书馆、文化站;77.7%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农村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不断加强,10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71.4%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90.2%的村有卫生室。

  农村市场蓬勃发展

  全市农村乡镇集贸市场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更加便利。

  根据2016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全市普查涉及的157个乡镇2302个村中,73.7%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 58.0%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

  全市拥有228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其中超亿元89家,4家入选全国龙头企业500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推进,进一步壮大了家庭农场群体,普遍实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民”的经营模式,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全市登记在册农民合作社5665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3家)、家庭农场1561家,合作社成员9.2万个。带动农户36万户,带动增收55亿元。(记者 蔡紫旻 通讯员 黄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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