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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成都市郫都区面向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人才20名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04来源: 编辑:

郫都区(原郫县)是成都市中心城区、全国首批双创示范基地,成都市定位的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国际化都市新区、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位列“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43位、“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第50位、“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第46位、“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第58位、“全国新型城镇化质量百强区”第52位,经济综合实力连续21年进入全省“十强”。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关于统筹事业编制面向重点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干部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郫都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选聘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2018年至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2018年至2020年毕业的经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0年毕业的须于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证书)。

二、岗位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3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期满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身份编制:占用事业编制,按事业人员进行管理。

(二)薪酬待遇:享受事业单位相应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其中对本科及研究生均为“985”、“211”重点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国内“985”、“211”重点高校全日制毕业的海归研究生、全球排名前100名的海外院校全日制毕业的海归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纳入全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优先作为“上挂学习、基层历练、外派学习、递进培养”的候选人,还可享受5年人才补贴(博士每年3万元,5年15万元;硕士每年2万元,5年10万元)。

(三)岗位安排: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安排到相关部门从事公共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选聘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选聘高校、“蓉漂”人才荟线上平台和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起至2019年11月10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具体流程:应聘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填写《成都市郫都区面向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全套个人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1399336460@qq.com,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就读院校”命名。应聘人员收到“您的报名资料已收到”的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者需提交的个人证明材料:

1.《成都市郫都区面向高校公开选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须粘贴1寸证件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3.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

(三)筛选

同一岗位选聘名额与报名人数之比高于1:5的,该岗位将进行筛选。筛选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获奖情况、培训情况以及工作经历等方面综合考量。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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