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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聘1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0来源: 编辑: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结合通州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开展2020年第一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通州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122人,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0届毕业生;2019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以及在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人员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正常参加2020年度就业派遣。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

  (四)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上岗前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七)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在校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无补考记录,且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八)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并符合相关回避原则。

  四、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通州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在2020年1月9日9:00至2020年1月16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系统中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查完成不得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随时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核安排

  考试采取职业素养考核、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一)职业素养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教师职业素养考核环节。教师职业素养考核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对教育教学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及教师职业常识等要素进行考察。因逢新春佳节,为方便考生出行,笔试安排在春节后进行。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中小学岗位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确认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18日9:00至2020年1月21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打印准考证

  完成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2月10日9:00至2020年2月14日17:00,在“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4.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2月1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2月25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登录“公招平台”及时打印教师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范围

  教师职业素养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方式

  (1)须本人亲自赴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现场下发专业技能考核通知。资格复审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专业技能考核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3日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资格复审地点:各招聘单位,具体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其中本人签字处须手签姓名。

  (2)《教师职业素养考核成绩单》(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

  (3)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如为学校集体户,需出具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学校户籍管理部门公章)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大学英语相关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2019届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北京生源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专业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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