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子商务平台合规评审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7来源: 编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日前,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电子商务平台合规评审报告》,对浙江省内主要电商平台的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评审。
浙江作为网络经济大省和主要平台集聚中心,网络交易保持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也呈现出平台电商与服务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融合发展的趋势,短视频、直播、自媒体等泛社交娱乐方式成为电商引流和实现销售的重要途径。这也给现有的法律规则体系和网络市场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特别是部分电商平台的平台规则存在不合法、不规范的设定,以及在平台治理上存在的管理漏洞,成为当前网络市场治理面临的一大难点问题。
对此,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连续几年组织专家学者和浙江省系统专业人员对电商平台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评审。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展第三方专业评审目的是为了从网络监管源头治理出发找到解决网络交易各种问题的新方法和新思路,以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法》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监督和规范行业自律,促进电商企业整体管理水准的提高。
该负责人指出,今年的评审工作在方式、标准、范围上均作了创新和提升。比如在方式上,专家自己通过会员注册、浏览、搜索、购买等进行了全过程体验式购物;在标准上,增加了规范性文件、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作为参考,设置了更多的评价纬度,最大范围对平台进行“全身体检”。在范围上,评审对象既包括平台电商、也有垂直电商,既对pc端的网站、也有对移动端应用和内嵌小程序,既有服务类电商、也有商品交易类电商,能够反映一定的共性问题,也能反映不同领域的差异性特点。《评审报告》重点从主体资格、广告宣传、知识产权、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电商平台责任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评审。
评审结果显示,浙江平台合法合规情况呈现逐年向好趋势,未发现明显违法行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平台制定用户协议规则方面
部分平台没有制定法律规定的信用评价等方面的规则,特别是移动端与pc端的协议规则体系不一致,个别存在缺失;部分平台制定的协议规则不便于用户浏览和下载,个别平台的协议规则很难查找;在协议规则的内容中,普遍存在减轻自身义务加重用户责任的“霸王式条款”,例如单方声明对消费者的损失赔偿不超过购物金额、单方扩大解释不可抗力条款、声明平台可以随时中断或终止服务不承担责任、用户承担一切损失等绝对化用语表述等。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
部分平台没有制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或隐私政策),涉及个人敏感信息的内容并没有进行显著提示;部分没有对其收集个人信息目的、方式和范围加以明确说明,有过度搜集和滥用之嫌;普遍存在对用户兴趣爱好和习惯进行个性化推送时,没有向用户提供关闭该功能的途径;部分存在用户“注册简易、注销复杂”的情况,没有为用户提供个人信息的查询访问、更正和删除的服务,个别平台甚至没有提供注销功能。
在第三方平台责任方面
部分平台对商家入驻核验不够严谨,对特殊品类商品(如食品)没有提出相关行政许可资质的审查要求;部分平台存在标注“自营”未能向消费者说明自营企业情况,容易使用户产生混淆;个别平台在协议中约定以“发货时间”而不是“用户支付价款时间”作为合同成立判断依据;部分电子商务平台并没有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并公布相关规则。
在用户体验方面
部分平台存在默认同意勾选,购买商品不能评价,申请退款流程复杂,部分商品不支持无理由退还未加说明,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长,回答不及时不专业等情况。
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对各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各有关平台表示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网络交易规则,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网购环境。(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网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