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与被告曾国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0-02-27来源: 编辑:
广州互联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92民初13471号
曾国健: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花都分行与被告曾国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曾国健即偿还《中国建设银行“快e贷”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利息2940.27元、罚息及复利3596.89元(暂计至2019年4月12日,从2019年4月13日起,罚息、复利按照年利率5.8%上浮50%即8.7%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合计56,537.16元。2、请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曾国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7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19年11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诉讼平台()第四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联系电话:020-3669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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