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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首现注册申请被否引发业界反思 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要“做加法”

发布时间:2020-02-10来源: 编辑:

(原标题:科创板首现注册申请被否引发业界反思 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要“做加法”)

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不予同意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恒安嘉新成为科创板首家注册申请被否企业。业内人士认为,该项目被否主要因为申报时会计处理的调整比例太大,已突破相关的法定发行条件。作为发行人,应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作为保荐机构,投行需审慎勤勉、归位尽责,发挥好“看门人”作用。

充分披露信息是关键

业内人士认为,恒安嘉新申报后的利润调减远超20%,已触及《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二)》中内控方面不符合发行条件的相关阐述。为了绕过这条规定,公司说自己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但监管部门不认为这是“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因此拒绝了其注册申请。

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注册被否,与中介保荐机构尽调、核查义务履行不到位不无关系。招股说明书显示,恒安嘉新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而同样由中信建投保荐的科创板企业视联动力也于同日终止审核。此外,业内人士表示,中信建投的另一科创板项目世纪空间已处于现场检查阶段。

值得注意的是,世纪空间主业是做卫星系统运营,其申报时将租来的卫星当固定资产、租期7年按10年折旧,相应会计差错更正也到了20%的线。而且世纪空间早在6月29日提交注册,至今尚无结果。

华泰联合证券投行管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张雷此前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拟上市公司对于信息披露具有诚信义务及法律责任,应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业内人士表示,注册制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定价承销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注册审核机构后续将通过开展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完善诚信公示制度,督促中介机构重视声誉和执业风险,提高执业质量,全方位、大力度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中介机构需要“做加法”

针对券商内控制度不严,证监会此前曾对两家券商开出过“罚单”:中金公司在保荐交控科技科创板IPO的申请过程中,未经上交所同意,擅自改动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中信证券在保荐柏楚电子科创板IPO申请过程中,对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擅自进行了删减而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上述两家券商均是投行业务突出的头部券商,而中信建投亦是如此。数据显示,按照所服务的科创板申报企业的家数统计,截至目前,中信建投证券以服务17家企业位列保荐机构的第二位。2019年券商中报数据显示,截至二季度末,中信建投的投行业务收入为16.17亿元,仅次于海通证券位列第二位。

“作为头部券商,理应具备严密的质控体系,没想到接连两个项目出现利润大幅调减。”某业内人士表示,一个项目撤回、一个项目被否,不仅承销保荐费化为泡影,而且对投行的执业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后续可能造成客户流失。投行倘若过于强调项目数量、忽视项目质量,不把风险控制作为最重要工作,其亮眼业绩将会是不可持续的。

另一业内人士表示,一些头部投行“抢项目”的能力较强,项目较多,但投行内部不同团队的执业质量相差较大、参差不齐,有的发行人也会因为投行的执业质量受到影响。

“内部团队庞大的投行可能都会面临类似问题。”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团队多了,总会有差异,出事是个概率问题。而内控提高,会加大成本,减少收益。在利益驱动以及业绩压力面前,很多内控措施或流于形式。这也是为什么监管层去年开始推行投行内控指引。

张雷认为,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中,发行条件做“减法”,那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制度则需要做“加法”。中介机构审慎勤勉、归位尽责是注册制改革顺利落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中介机构的把关功能将成为注册制下最为关键的一道防线,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职责必将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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