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不放快件箱?收件人说了算!
发布时间:2019-12-04来源: 编辑:
随着网购的迅猛发展,2012年智能快件箱应运而生,经过7年的发展,目前内蒙古投入使用的智能快件箱有2985组,共计17万个格口。智能快件箱的出现,在提升派件效率、保护用户隐私、方便上班族取件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
人在家中坐,快递小哥却不沟通直接将快递放快件箱?
从智能快递箱收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
生鲜没通知直接放快件箱,结果都坏了?
快递在快件箱超时还要交代存费?
别担心!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始实施《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办法》对智能快件箱做出了严格的规范,以上提到的问题都有了明确的规定。
使用智能快件箱需征求收件人的同意。《办法》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用其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有“问题”的快件不可放入快件箱,收件人发现问题,可当场拒收退回。《办法》规定,快件出现外包装明显破损、重量与寄递详情单记载明显不符等情况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延误、损毁、内件短少的,收件人可以当场拒绝签收,并按照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的提示将快件退回智能快件箱。
快件箱内不得放入生鲜产品。《办法》规定,寄递详情单注明快件内件物品为生鲜产品、贵重物品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不得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期内不得向收件人收取费用。快递费要付,代存费也要付,付来付去最后比东西本身还要贵?对此,《办法》也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
除此之外,《办法》中还强调了对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以及信息实名制等问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网购达人小王告诉记者:“我其实挺喜欢智能快件箱的,感觉既方便了快递小哥又方便了自己,但还是希望小哥能在投递前打个电话通知一下,根据具体情况具体选择,这样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办法》的出台,对于广大用户来说肯定是好事儿,那快递小哥又是什么感受?近日,记者采访了呼市中通快递小召营业部负责人。“我们日均投送量在1300多件左右,其中三分之一都是通过智能快件箱投递。还有一部分由定点服务驿站或者快递超市负责消化,基本实现当天件当天投递。快递员自行在智能快件箱上注册登记,按照每次投递0.3元的标准付费使用。《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通过后,我们的客服都给业务员做了培训,以后放快件箱之前肯定会给客户打电话,取得同意后再放入箱内。多了这样的一个操作,对投递效率的影响是会有,但是不大,都在控制范围内。”营业部负责人孟和表示。
“如果电话没有接通,我们会多尝试几次,如果还是无法联系到客户,当天我们会再把快递拿回快递点,第二天继续投送,如果连续三天都无法联系到客户,我们会联系快件的发件方,询问是继续投送还是原件返回,当然,继续投送的话,我们会收取一定的存放费。”孟和补充道。(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高慧 实习生 黄琛 任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