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柜超时收费涉嫌霸王条款?应由快递公司支付
发布时间:2019-11-07来源: 编辑:
快递员正在快递柜投递快件。
快递柜解决了快件“最后100米”的配送难题,为快递企业和不在家的收件人提供了便利。但个别快递员未征得同意就将快件直接放入快递柜,引起了收件人的不满,而因取件超时产生的快递柜代存服务费应该由谁来付,值得商榷。对此,20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采访了多方人士。
文/片 齐鲁晚报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汪静宜
律师:
快递柜变“甩手柜”
超时费不应转嫁收件人
快递柜经历了从免费使用到收费使用的过程,但取件超时产生的代存服务费该由谁来出成为快递柜运营公司、快递公司、消费者三方争论的焦点。对此律师指出,不管是收件人还是快递员,他们都不应该承担这个费用。因为快递柜为快递企业提供了方便,如果快递企业本身没有办法通过其他渠道来保障快递配送,就该自我承担超时费用,而不是转嫁给收件人。
据了解,目前快递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大多数快递公司依靠电商平台存活。“电商压价很厉害,导致快递公司只能以很低的价格拿到件,再加上快递公司各加盟店的层层盘剥,留给快递小哥的钱就非常少了,只能靠多送件挣钱。但送件任务一多,就没法保证一一联系收件人了,快递柜就变成了甩手柜。”20日,省城一家快递企业业内人士坦言。
山东博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西文表示,《快递暂行条例》于去年5月1日施行,条例中规定,快递企业应将快递投放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并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
“如果快递员征得了收件人同意,将快件放在快递柜,并明确约定逾期不取产生的费用由收件人承担,这可以‘按约履行’。要是快递小哥未经收件人同意就把快递放入快递柜,确实属于违规行为,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收件人可以主张赔偿。”至于一些快递柜逾期不取就要收取保管费的规定,黄西文认为,这是强行收费、绑架消费的“霸王”做法,有违消费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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