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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阜阳市颍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了吗?

发布时间:2019-10-21来源: 编辑: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最终成绩决定取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同意聘用的《颍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次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颍泉政府网、颍泉先锋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考试大纲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58-2617231(区人社局人才流动开发股)

0558-2261536(区教育局人事科)

0558-2265126(颍泉区卫计委)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市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8-2617110(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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