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1来源: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规定,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内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复查,经复查相关企业(见附件)仍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附件:监督抽查不合格复查仍不合格企业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