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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关街道开展《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百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8-05来源: 编辑:

《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6日起施行已有百日,为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对《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知晓度和认知率,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4月15日,八大关街道在中山公园门口开展《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百日宣传日活动。八大关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执法中队、垃圾分类指导员、共计26人参加此次活动。

八大关街道开展《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百日宣传活动

八大关街道开展《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百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选在赏花节期间人流量较大、宣传效果较好的中山公园门口开展。一是活动现场统一摆放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悬挂垃圾分类横幅,保证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二是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详细讲解《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对于生活垃圾产生、处置等主体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法律层面进一步约束居民垃圾混投行为。三是通过设置互动问答方式巩固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居民学习热情高涨,纷纷表示要身体力行,践行垃圾分类。此次活动共发放办法宣传彩页、青岛市垃圾分类明白纸共计1000余份,参与人数800余人。

八大关街道开展《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百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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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关街道执法中队副队长田鹏表示:“前期,我们汇同街道办的工作人员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进行走访,摸排垃圾分类开展情况,按照“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的原则,推进垃圾分类。依据《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八大关街道中队将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执法行动,促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四个环节合规合法。通过开展普法宣传,使垃圾分类深入人心,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为提升市容环境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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