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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广州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始华、东莞市兴业艺展家居饰品有限公司、陈少明、蔡日芬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

发布时间:2020-08-01来源: 编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1民撤6号

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兴业艺展家居饰品有限公司、陈始华、陈少明:

  原告广州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始华、东莞市兴业艺展家居饰品有限公司、陈少明、蔡日芬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撤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本案按广州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二日

原告广州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始华、东莞市兴业艺展家居饰品有限公司、陈少明、蔡日芬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

原告广州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濠盈投资有限公司、从化国泰天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始华、东莞市兴业艺展家居饰品有限公司、陈少明、蔡日芬第三人撤销之诉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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