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考试网:2020青海省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来源: 编辑:
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文件安排,我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时间为3月14日。现就笔试考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合格线。青海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采取纸笔考试形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注: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根据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青教师〔2015〕69号)第四部分第(二)款4条的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笔试科目《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笔试,主要结合面试教学考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实际,自2020年上半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段中增设藏语文学科。申请参加小学学段藏语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代码1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1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初级中学学段藏语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代码2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202)两个科目考试;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学段藏语文教师资格考试人员笔试阶段需参加《综合素质》(代码301)、《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两个科目考试。以上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初级中学学段、普通高级中学学段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申请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有青海省户籍,或是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或是在我省已办理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省户籍人员。
2.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前,即2016年前(不含2016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无需参加考试,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此后如再申请其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制度启动后,即2016年和之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也须与其他专业毕业生一样,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内地(大陆)居民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及相关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报名参加藏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是: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