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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在报名表上“做手脚” 一摄影店老板获刑

发布时间:2020-06-01来源: 编辑:

恩施日报讯 (通讯员杨俊、牟莉)“我收了他10块钱,帮他在那个报名表上P个章上去。我没想到问题会这么严重。”日前,向某在接受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讯问时如是说。

去年10月,利川市某单位委托劳务公司在网上公开招聘劳务人员,要求招聘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一有案底的男子为获得招聘资格,便找到向某的摄影店,要求向某将他人报名表上的印章复制到自己的报名表上。向某用电脑完成了这一要求。随后不久案发。

近日,利川市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一审判处向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该男子同样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获刑。

检察官提醒,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伪造企事业单位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身份证件,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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