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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公安:关于中艺财富集资案的警方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28来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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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对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和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已抓获犯罪嫌疑人若干,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若干,公安机关正进一步开展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抓捕工作,对涉案资产的进一步开展追缴工作。


  为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应将自己在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包括中艺云联(北京)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艺财富画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中艺财富文化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期间领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其他违法所得全额退缴至南通市财政局专用账户内:


  户名:南通市财政局


  账号: 89011015201010003877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崇川支行


  联系电话:仇警官13390968926


  退缴赃款前须电话联系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相关金额。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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