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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0-05-25来源: 编辑:

原标题: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0〕4号)精神,今年将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经验推广、案例警示、监督举报、知识普及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2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要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网络课堂培训讲以及在报刊、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宣讲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解读宣传,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二)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末,省安委会办公室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部署相关工作,县以上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参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同步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持续深入推进,反映工作进展,及时报道成效。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充分动员企业职工参与隐患排查,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城乡社区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和居(村)民,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隐患排查随手拍”等活动,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设立举报电话,制定奖励措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的积极性。要加强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视台等各级主流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报道值得借鉴的优秀典型,曝光排查整治不利的企业和单位,发挥其新闻监督、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功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排查整治工作的内容不少于2小时。

  (四)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下旬,省安委会办公室在四平市举办危险化学品泄漏、罐区堵漏、医疗救治、火灾扑救、爆炸预防等综合应急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互救自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救援演练活动,提高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类企业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企业,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尤其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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