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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免费咨询” 公募基金投顾试水服务费

发布时间:2020-02-15来源: 编辑:

  备受市场关注的首批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最终落地,证监会日前下发相关通知,易方达、南方、华夏、嘉实和中欧5家基金公司或旗下子公司获得投顾试点资格,这也意味着,“买方投顾”时代即将开启。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对于公募基金投顾业务发展前景,市场人士多表示坚定看好,但短期内开拓不易。主要难点在于,投资顾问平台未来是以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的方式盈利,但当前市场环境下,多数普通投资者对基金投顾仍持“免费咨询”的心态,从长期来看,这种理念的转变还需时间的培育。

  10月25日,证监会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易方达基金、南方基金、华夏财富、嘉实财富和中欧钱滚滚共5家机构获得首批试点资格。

  与传统的基于“卖方代理”的基金销售模式相比,基金投顾采用“买方代理”模式,强调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理财规划和全天候的资产配置服务,对专业性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减免认申购费和收取一定的账户管理费,与客户投资利益更好地进行绑定,帮助客户赚取长期收益,基金投顾的模式将改变长久以来以销售代理机构为主导的基金营销格局,提升客户理财投资的体验。

  就具体的业务内容而言,《通知》中规定,基金投顾机构可以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协议约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并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标的应为公募基金产品或证监会认可的同类产品。同时,还可以根据与客户协议约定的投资组合策略,试点机构可以代客户做出具体基金投资品种、数量和买卖时机的决策,并代客户执行基金产品申购、赎回、转换等交易申请,开展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也就是说,投资者可以将投资的布局决策等全权委托给投顾机构。

  另外,《通知》强调,基金投顾机构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方面应符合分散投资要求。例如,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的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20%。而且,单一基金投资组合策略下所有客户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20%,持有指数基金的份额总和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30%。

  值得一提的是,基金投顾机构还需在推荐机构自身或关联方发行的产品时事先告知客户。费用方面,基金投顾服务费年化标准不得高于客户账户资产净值的5%,以年费、会员费等方式收取费用且每年不超过1000元的除外。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服务费可以按约定从客户的授权账户收取。

  表面上看,无论是试点机构、业务内容,还是投资要求、收费标准都已给出较为明确的目标和规范,只待投顾试点正式实施。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公募基金业的投顾市场也有难点尚存。

  北京一家第三方理财机构人士指出,从现有的基金销售和投顾情况来看,多数普通投资者仍持有“免费咨询”的理念,认为不应该在投资顾问上增加新的支出。同时,由于国内基金投顾业务尚未普及,也出现了“卖方”机构引导投资者重点布局其代销产品,而不顾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和真正需求。加之多数投资者仍然存在追涨杀跌等非理性行为,导致基金好发但客户不赚钱的“魔咒”普遍存在。如今,伴随着基金投顾试点的落地,试点机构的定位和模式有望改善,但普通投资者的“零收费”投顾观念仍待转变。

  沪上某资深分析人士从公募基金费率的角度给出了自身观点,他认为,当前国内部分基金,尤其是主动权益类基金的管理费相对较高,也从侧面导致了投资者认为投资成本较高。不久的将来,或许可以通过降低管理费率的方式,去间接提升投资者愿意为投顾服务支付费用。

  据了解,从海外基金投顾业务的主流模式来看,便是将收取申购赎回费等交易型费率,演变为按照客户投资账户的保有收费,保证了投资者和销售方、投资顾问的利益高度一致。

  “当然,作为基金投顾机构,也应主动改变自身定位。”上述分析人士补充道。在他看来,投顾机构需要将过往以“产品销售”为主的模式,转向“以客户利益至上”为主的模式,引导客户进行理性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少频繁申购赎回,给客户更好的投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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