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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3人公告(2)

发布时间:2019-12-14来源: 编辑: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应聘人员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或抽签号)查询。

2 .面试:面试办法现场告知应聘人员,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试之前,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即可参加考试。

四、体检、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以编外聘用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在编同等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0518-85899713

联系人:李老师、戚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联系人:苏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原标题:江苏财会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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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辅导员).xls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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