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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直管项目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清算拨付

发布时间:2019-11-11来源: 编辑: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代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制度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18〕17号)要求,现将德州市市直管项目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清算拨付工作公告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停止实施主管部门代收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2019年1月1日前已经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的,按照拨付规定及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施工企业。

二、有待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施工企业,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携带《山东省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手册》、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未竣工项目提供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补充合同),到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管理机构办理拨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予受理。待拨详单可登陆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查看。联系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187号112室,联系电话:0534-2239659。

特此公告

张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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