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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公示 电影艺术家于蓝等入选

发布时间:2019-10-26来源: 编辑:

  关于“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的公示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关于“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的公示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广泛开展先进模范学习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共同组织开展“最美奋斗者”学习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永远铭记各行各业奋斗者为党和人民作出的重要贡献,永远铭记新中国筚路蓝缕、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永远铭记英雄模范承载的爱国奉献奋斗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唱响礼赞新中国、奋斗新时代的昂扬旋律。

  活动主要由推荐报送、群众投票、审核公示、宣传发布、学习践行等环节组成,评选表彰新中国成立70年来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来自生产一线、群众身边的先进模范。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报中央批准,“最美奋斗者”评选表彰名额由最初的200名调整为300名。应社会各界要求,在评选过程中增补了部分老英雄、老模范、老先进、老典型个人和集体作为推荐人选。  

  活动自6月中旬启动,经各地区各部门遴选推荐、群众网上投票、组委会集中审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认真审核,产生300名“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包括278名个人,22个集体。总的来看,人选涵盖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各个不同历史时期涌现的忠诚于党、报效祖国、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英雄模范,兼顾工、农、兵、学、商、党员干部等各行业领域,覆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鲜明的典型性、强烈的时代感,是永载史册、彪炳千秋的“群英会”。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建议人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9月15日起,至9月20日止。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了解学习建议人选事迹,并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议和监督。如对建议人选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最美奋斗者”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电话:(010)63095197

  电子邮箱:zmfdz2019@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5号

  邮政编码:100806

“最美奋斗者”学习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5日

 “最美奋斗者”建议人选及事迹简介

  (按姓氏笔画为序)

  一、“最美奋斗者”个人(278名)

  于蓝

  事迹简介:于蓝,女,汉族,中共党员,1921年6月生,辽宁岫岩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首任厂长,新中国儿童电影事业奠基人,红色电影艺术家,中国文联荣誉委员。她在《林家铺子》《龙须沟》《革命家庭》《烈火中永生》等影片中塑造了无数深入人心、至真至善的经典形象。花甲之年,受命组建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带领童影厂创作一批代表中国儿童电影艺术最高成就、国际瞩目的精品,开创了新中国儿童电影事业的第一个高峰,为我国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

  于漪

  事迹简介:于漪,女,汉族,中共党员,1929年2月生,上海市人,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名誉校长,上海市教师学研究会会长,全国语言学会理事,全国首批特级教师。67年来,她扎根上海基础教育最前沿,致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推动全国语文课程教学综合性改革,主编出版《现代教师学概论》等,参与制定《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带动了大批青年教师,被誉为“精心育人的一代师表、潜心教改的一面旗帜”,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史上有重要影响。荣获改革先锋、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

  于海俊(1963 - 2019)

  事迹简介:于海俊,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1月生,内蒙古赤峰人,生前系内蒙古自治区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根河林业局副局长。他带领科研团队累计完成重大林业工程项目100余项,参与编制国家森林工程标准4项,完成林业科研课题10余项,撰写学术论文20余篇。创造性提出“补植补造”概念及森林经营措施,并纳入编制《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森林培育实施方案》和检查验收办法中,为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2019年6月19日,于海俊同志在指挥扑救森林火灾中因公殉职,被追授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

  卫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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