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4来源: 编辑: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编号:2019-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议案。由于赵龙先生、龚靖先生、温斌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和条件,公司将分别以首次授予为16.93元/股的价格对上述三人合计327,936股、预留授予为6.90元/股的价格对上述三人合计11,520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339,456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5,404,160.00 股减少至 225,064,70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8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19 年 8 月 28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 年 8 月 28日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每日 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10号
3、联系人:聂润涛
4、联系电话:电话:0760-86130901
5、传真:0760-86138111
6、电子邮箱:service@union-optech.com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