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讯: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为改善我市城乡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政府第275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明确2020年度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原则,加强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垃圾分类工作实效,逐步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在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选定垃圾分类示范点,探索推进“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一)制定具体方案。各县(区)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政策、具体措施等。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明确分类标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终端设施建设情况,我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进行分类,当前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未建成,现阶段厨余垃圾可归入其它垃圾进行处理。
1、居民小区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同时还应设置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等专业垃圾临时投放点。
2、广场、道路、公园、公共绿地、机场、车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进行分类。
3、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进行分类。
4、公共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进行分类,集中供餐的单位应增加厨余垃圾分类,杜绝将其他垃圾混入厨余垃圾。
5、餐饮服务单位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进行分类。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规范收集运输。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按照桶车对应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分类运输车辆的标识、颜色,便于社会监督实施分类运输。垃圾清运须委托有经营许可的单位,通过专业运输车辆运至密闭式垃圾转运站或专业处置场所,不得私自将垃圾偷排或交由未签订协议的第三方处置。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避免“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确保全程分类。
1、有害垃圾。市本级设置一处有害垃圾存放点,各县(区)至少设置一处以上有害垃圾暂存点,并负责从有害垃圾投放点收集到暂存点,也可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收运企业从暂存点收运至市有害垃圾存放点,分类运送至危险废物专业处置厂。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可回收物。合理布局垃圾分类中再生资源回收点和中转站,完善可回收物转运系统,提高可回收物分类回收能力,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利用上门回收、智能回收、互联网+资源回收等多种模式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其它垃圾。其它垃圾由各县(区)政府的环卫部门或取得许可的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并运送至垃圾处置场。在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未建成前,厨余垃圾按其它垃圾投放收运。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4、厨余垃圾。加强对我市厨余垃圾处置企业的管理,不断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对餐饮单位厨余垃圾规范收运全覆盖,强化对餐饮单位产生厨余垃圾的监控,确保厨余垃圾规范运输、规范处理。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处理能力。按照“后端保障前端”的原则,加快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后端处置设施,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能力,确保经源头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
1、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容项目建设。2020年底建设完成日处理500吨的生活垃圾扩容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建设大同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PPP项目。建设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收集,中端分类运输项目。启动厨余垃圾处理厂项目。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云冈区人民政府
3、加快驰奈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厨余垃圾扩容项目建设。经过技术改造餐余垃圾处理能力由目前的日处理100吨扩容至日处理130吨。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五)建立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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