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2月16日,成都市郫都区印发《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16条政策措施》,从保物资、促复工、强补贴、促就业、补短板、抓服务等方面入手,在抓好推进防疫工作的同时,稳定全区经济运行。记者了解到,16条政策措施中,针对郫都区企业存在的防疫防控物资采购、招用工困难,以及减免租金、流动资金贷款诉求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将切实缓解疫情对郫都区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
成都市郫都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 16 条政策措施
一、支持防疫物资生产。对增产转产防疫用品的企业,技改设备投资给予2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涉及生产口罩、防护服、电子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加班加点生产,对支持企业生产的员工,在区级工业发展资金中,按其加班工资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纳入区级重要应急保障物资战略储备采购名单的企业,可预付采购货款,鼓励企业生产。
二、保障生活物资运输。对区政府明确的生产生活保供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实际产生的防护费用,由区财政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建立供应链保障机制。对受疫情影响导致未能按时履约的外贸企业,为其出具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帮助企业减免延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违约责任。围绕重点行业,稳定公路、航空、铁路等物流通道,协调各省市检测卡点,保障应急物资运输顺畅。
四、加强企业防疫体系建设。实行企业复工备案制度,分类确定复工条件标准,引导企业切实履行法定防疫责任,建立科学防疫体系。对防控工作开展扎实有效,且全部或部分安全复产的规上企业,按其防疫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引导已签约建设项目投资业主有序开工建设,对达到投资进度且安全复工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按其防疫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五、降低企业水电气讯成本。鼓励区内自来水、电、天然气、网络等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2020年2、3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行政策的90%结算。对承担医用防护物资、设备,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保障任务企业2、3月份的用电价格,按销售目录电价的30%给予电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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