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快速发展、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提速,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债市监管规则统一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建议,尽快统一债券市场监管体系,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 提升债券市场运行效率
近十年来,中国的债券市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9年末,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债市余额超过96万亿元。
与此同时,我国债市长期呈现三分天下的格局。到去年底,银行间市场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11万亿元,占比55%;公司债券存续6.9万亿元,占比33%;企业债存续2.4万亿元,占比12%。
刘新华认为,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相比,当前我国债券市场还存在着政出多门、多头监管、市场割裂等诸多问题,这不但影响了债券市场的运行效率,也制约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必须通过深化改革的方式加以解决。
从政策层面看,有关方面也一直在推动债市统一监管,近年来,债市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举措接连不断。
201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就《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12月24日,证监会主要负责人表示,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正积极加强与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的监管协同,对债券市场违法行为统一执法,共同维护债券市场秩序。
今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述举措的出台,体现了我国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趋势,是我国健全金融监管体系、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建议统一债市立法及监管体系
债券市场走向统一互联的趋势已成,具体如何推动落实,仍是市场各方关心和探讨的话题。
刘新华建议,有关部委应考虑统筹研究我国债券市场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借鉴成熟市场国家债券市场的管理实践。他就此提出了四点具体看法:
首先,应统一债券市场立法体系。建议以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出台统一的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上位法,取代目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债券品种进行规范。也可考虑在未来修订证券法时,对债券发行及交易管理提出统一要求,将现行各类债券品种明确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消除政出多门的现象。
其次,应统一债券市场监管体系。建议制定债券市场统一监管的改革方案,明确核心监管机构及辅助监管机构,并由核心监管机构统一牵头实施债券市场监管,解决多头监管弊端。
再者,应统一债券监管规则体系。建议出台适用各债券市场债券承销、尽职调查、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发行、定价、配售、募集资金使用、交易、受托管理、违约处置等业务领域的监管规则,对债券发行及交易的各环节实施统一的监管要求,杜绝跨市场监管套利。
最后,应统一债券交易、托管及结算体系。建议加快推动各类债券跨市场交易、托管及结算,实现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的互联互通;在中长期内,推动形成统一的债券交易、托管及结算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债券托管及结算机构,改变债券托管结算基础设施分散化的状态,全面提升债券市场效率和全市场监测能力。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