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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招聘1名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公告

字号+ 作者: 来源: 2020-06-18 我要评论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8〕10号)、《关于在街镇配备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8〕10号)、《关于在街镇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工作人员指标的批复》(穗埔编〔2019〕155 号)要求,结合我街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共1名。

二、招聘方式及范围

采用黄埔信息网发布、现场报名、结构化面试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 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 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熟悉垃圾分类政策法规,有相关从业经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政策外生育未处理及处理期未满五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16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黄埔区开创大道393号)三楼307室(公交车站:开创大道连云路口站)。联系人:蔡纳斯,联系电话:82119933。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相关工作经验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打印并填写《云埔街2019年度公开招聘垃圾分类专职督导员报名表》一式一份。也可现场报名时取表填写。

上述证件及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确认考试资格并制发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为面试。按照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低于比例时,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招聘职位、取消招聘;报名人数高于比例时,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1.面试由街道组织开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3.考试成绩。招聘考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复审与体检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参照区编委印发的街镇编外聘用人员整合包干实施方案。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三) 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录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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