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学校辅导员队伍现状,学校决定面向内地高校和塔里木大学、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9〕116号)相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见附件
二、发布招聘信息
塔里木大学网站()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网站()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内地高校和塔里木大学、石河子大学的应届及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0年7月31日)。
(二)应聘者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抗挫、抗压能力。
5.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艺、体育特长。
6. 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7. 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其中,26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7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8. 符合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9. 有担任校、院党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或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相应荣誉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第一学历为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考生填写电子版《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花名册》(附件2),并将“现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扫描后与附件2电子版一同发送至指定邮箱:dwxsgzb@taru.edu.cn。
内地高校考生和石河子大学考生可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并以“外地考生+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待我校审核后并及时回复审核结果,接到“审核通过”通知的考生可携报名所需纸质版材料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现场资格确认。
塔里木大学考生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完成网上材料发送后,直接携报名所需材料纸制版在指定时间(报名时间内的每天下午6点至8点)和地点完成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所需提供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2020年塔里木大学面向内地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导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现学习阶段成绩单及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可如期毕业取得学位证);
(4)所在学校团委或学院党委出具的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开具日期应为招聘发布日期之后);
(5)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24日下午18:00
3.报名地点:塔里木大学行政楼111室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一经收取,不再退回;
(2)应聘者应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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