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记者王晓菲 通讯员 王晓峰 王卓)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获悉,我市开通企业线上进行社保缴费清算申报。截至8月底,我市共为参保企业清算总五险缴费金额约1.25亿元。
我市自执行社保缴费新基数以来,启动了柜台清算1至6月多缴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为更好地向参保企业提供清算服务,开通了网上清算功能。“这是我市首次进行社会保险费清算工作,开通网上清算后,参保企业在网上最快30秒即可完成该业务,因此选择网上进行清算的企业越来越多了。”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符合清算条件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进行清算。网上办理时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单位业务模块”—>选择“社会保险申报”—>选择“社会保险费清算”—>分别录入缴费年月、缴费基数,核实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记者了解到,由于企业社保费用由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共同构成,因此在完成清算后,企业经办人员还需将清算费用中个人缴费部分退还至职工本人。为了减轻企业经办人员的工作负担,中心在单位端网上申报系统(信息查询—>申报查询—>审核完成—>双击“社会保险费清算”的项目名称)开发了新的查询功能,经办人员通过打印“社保保险清算明细表”,可清楚查看职工清算情况,无需计算、制表,可准确省心依此逐一返还职工清算费用。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为加快社会保险费清算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清算工作的要求,请选择清算的参保企业尽快进行申请,及时关注单位端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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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参保企业符合清算的范围
参保企业1至6月已按原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和原缴费基数16346元至17550元之间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清算2019年1月至6月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清算)。
参保企业1至6月已按原缴费基数下限3510元和原缴费基数16346元至17550元之间补缴了1月至6月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申请办理清算手续。
企业参保职工已按死亡、转移和退休办理减员结清的,不办理清算手续。
原标题:社保缴费清算开通网上办理 截至8月底清算五险缴费1.25亿元
值班主任:颜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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