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有效途径,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全面建设智慧法院为依托、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组织保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提升法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努力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广大干警的终身课题,研究形成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严格落实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制度机制,扎实开展政治轮训,教育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健全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严格执行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巡视和司法巡查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人民法院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机制,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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