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资本邦讯,容百科技(688005)发布关于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容百收到比克动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7,002.84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7,002.8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但未能实现兑付。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含前述已到期商业承兑汇票,不含银行承兑汇票)合计20,766.71万元,其中逾期账款及已到期未兑付汇票合计20,640.43万元,存在无法回收的风险。
2019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销售金额为3,093.65万元。2019年新增销售额较少,因此相关回收款项新增敞口风险较小。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部分应收票据未能承兑对公司日常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与比克动力达成的还款安排,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陆续收回比克动力相关款项。因比克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按期还款的重大风险,请投资者关注相应的投资风险。
比克动力已向公司提供原值约2.04亿元的资产作为抵押物,但因折旧及后续变现等因素,其变现价值可能远低于原值。如比克动力未能按期还款,公司将相关抵押物变现可能存在抵押变现金额无法覆盖公司债务的风险。
鉴于该应收票据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公司目前已将该应收票据金额转回应收账款,并且根据账龄对该部分应收款项按1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容百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容百科技对比克动力应收票据到期未能兑付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收到比克动力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7,002.84万元,汇票到期日为2019年10月29日。截至本核查意见盖章日,该7,002.8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但未能实现兑付。
比克动力主要向公司采购三元正极材料,双方于2016年开始合作。2016年至2018年,比克动力系公司主要客户之一。截至本核查意见盖章日,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不含578.27万元银行承兑汇票,2019年以来,公司收到比克动力银行承兑汇票共3,481.78万元,除该578.27万元留存尚未使用外、其余均已背书或贴现使用)合计20,766.71万元,包括前述商业承兑汇票7,002.84万元。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由出票人深圳比克或郑州比克承诺到期付款,其中深圳比克的开户行为中国农业银行深圳蛇口支行,郑州比克的开户行为中原银行郑州支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盖章日,比克动力上述7,002.8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经到期,但尚未实现兑付,该项应收票据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同时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其他应收账款也存在不能全部收回的风险,相关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合计20,766.71万元。
公司目前已采取提示付款、上门催收、签订付款协议等方式催收相关款项,并要求比克动力提供资产抵押作为付款保证。2019年11月2日,比克动力向公司及湖北容百出具了新的付款协议,承诺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6月15日,支付全部应付款项。
2019年11月2日,公司及湖北容百与郑州比克签署了4份抵押协议,郑州比克以房产附属工程和设备原值共计20,380.23万元作为抵押物,保障比克动力对公司及湖北容百的债务共计20,948.26万元。2019年11月5日,各方已办妥上述资产的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因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6日全天停牌。
容百科技称,目前,公司重大事项已核实完毕,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7日开市起复牌。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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