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

2020中国药科大学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江苏)

字号+ 作者: 来源: 2019-11-27 我要评论

2020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

2020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等推免工作文件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以下简称“接收推免生章程”)。

一、组织与管理

条学校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我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管理、招生计划的制定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第三条各有关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包括制定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审核报名信息、确定复试名单、发放复试通知、组织考核、发放待录取通知等。

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上在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人数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接收学科及名额

第四条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

2020年我校学术学位各学科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学科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推免生专业目录”)。

每位具有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总招生指标数。

第五条接收专业学位推免生

2020年我校专业学位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详见“推免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实施“推免生名额补偿计划”,导师接收来自原

原“985工程”高校推免生;或中国药科大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专业且本科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含10%)的推免生;或中国药科大学非基地班专业及其他原“211工程”高校推荐环节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含2%)的推免生,学校给予单列计划,不占用导师招生指标。

三、接收对象

第七条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基础。

3、获得所在本科院校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并在“全国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符合相关学院在上述基础上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所制定的其他要求。

四、接收工作安排

第八条公布接收推免生章程、专业目录

9月12日左右,研究生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公布我校2020年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专业目录。

9月15日前,各学院明确本学院推免生复试方案,并及时公布。

第九条报名

申请人可以于2019年9月20日前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进行注册预报名,我校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

所有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28日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完成报名等相关操作。

第十条复试

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工作由各相关学院组织实施,复试考察内容与考核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确定,考核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科根据招生计划数及推免生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多批次复试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拟录取

根据复试考核结果(考核成绩应为百分制,60分为及格),对确定拟接收的推免生,各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考核成绩,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并须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

考生只可同意接受一个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其他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

转载请注明出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文章
网友点评
精彩导读

关注微信
手机网站
关于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