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2月2日讯(记者 海玉 通讯员 王洋)记者从烟台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市医疗保障局下发文件,自2019年1月1日起将红花总苷片纳入烟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报销范围,个人自负比例为参保职工为10%、参保居民15%,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其中,医保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费用,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和西红花总苷片医保支付标准分别为546.25元和1683元。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上述两种药品有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其中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限治疗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西红花总苷片限定PCI围手术期患者的患者,医保支付不超过两周量;恶性肿瘤放、化疗中的严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心肌酶损伤性改变的患者,医保支付总量不超过四周。
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
1.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注射液
规格:10ug/1ml/瓶限定支付范围:治疗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医保支付标准:546.25元
2.西红花总苷片
规格:12mg×24片/盒限定支付范围:PCI围手术期患者的患者(医保支付不超过两周量);恶性肿瘤放、化疗中的严重心律失常、心功能不全、心肌酶损伤性改变的患者(医保支付总量不超过四周)医保支付标准:1683元
[责任编辑:杨凡、徐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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