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积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开展民主监督。”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就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作出重要论述,指出这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要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这些重要论述,必须坚持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明确“人民政协是专门协商机构”既是对政协的性质定位,也是工作定位,要把讲话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人民政协推进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具体工作中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不仅创造出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也建立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行得通、很管用”的中国式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协商民主就是其中鲜亮的一笔。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具有“我有你没有,我能你不能”的独特优势,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
还在这个制度刚刚诞生的时候,毛泽东同志就曾说过,“我们政府的性格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称他是个商量政府。”周恩来同志说,“政协重在民主协商,不重于形式上的通过和多数的表决。”协商民主这种民主形态,可以有效地避免单一选举民主存在的诸如“人民只有投票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权利”,“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进入休眠期”等弊端。经过70年的发展,协商民主精神已经广泛遍布我国政治生活的每个角落和政府行政的各个环节,形成了多种协商民主渠道,人民政协就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商之道,贵以专。担负起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职能,人民政协必须“专”出特色、“专”出质量、“专”出水平,做好“一专”激发“多能”。
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要注重“专”出特色。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专门协商机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创造,具有独特、独有、独到的优势。发挥好人民政协包容性强、联系广泛、智力密集,在坚持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一致性”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多样性”的独特优势,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在政协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这是专门协商机构的特色所在。人民政协要进一步明确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克服“职能模糊、责任虚化”问题,发挥好政协组织及其协商平台、机制程序的作用,让政协组织成为专门协商的机构,让政协委员人人成为“会协商”的专家人才,让政协工作者成为服务协商平台的专职队伍。
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要注重“专”出质量。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最显著的特征,提高工作质量是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环节。考量协商质量高低,同样要从看“做了什么”“做了多少”转向看“做出了什么效果”,注重检验协商实效。提高协商质量,必须紧扣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确定协商议题,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提高协商质量,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质量标准体系,让协商务实有效、有章可循、渠道畅通,制定协商工作规则,把协商互动列为各类协商会议和活动的必要环节;提高协商质量,必须大力培育协商文化,营造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让协商过程真正体现平等、平稳有序、饱含真诚。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哪怕意见刺耳、尖锐一些也要包容。唯有这样,委员们才敢于讲善于讲、政府部门才更主动能互动,协商质量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要注重“专”出水平。提高协商水平,必须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深刻含义,“会提意见、提好意见”。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必须具备担当精神和宽广视野,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想问题、找议题。政协是“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人才库,政协协商要见水平,必须苦练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的基本功,练好“会协商、善议政”、解决问题的内功,摸准真实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物。政协协商要把握好“火候”——既不能超越底线偏离方向,也不能不瘟不火“不解渴”。要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效,态度端正、意见明确、道理清楚、办法管用才是高水平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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