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英力电子曾签4份对赌协议,它的第一大客户身兼第一大供应商,现想上创业板
对于不少公司而言,公司客户可能也是公司的供应商,但第一大客户“兼任”第一大供应商的情况却不多见。
近期,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英力电子”)提交创业板申报稿,其便有这种现象。
另外,英力电子还曾与4名股东签过对赌协议,其中1名股东还在2019年8月转让部分股权,从而将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
大客户“兼任”大供应商
据了解,英力电子主要从事消费电子产品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及相关精密模具。
从股权结构来看,英力电子实控人为戴明、戴军、李禹华,这三人为兄弟关系并合计控制英力电子71.88%的股权。
2017年至2019年,英力电子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4亿元、10.38亿元、12.62亿元,其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333.6万元、7788.41万元、1.11亿元。
(财务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值得一提的是,英力电子业绩快速增长与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宝”)不无关系。
2017年至2019年,联宝均是英力电子第一大客户,相关销售金额分别为2.89亿元、4.06亿元、5.31亿元,占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39.03%、39.15%、42.09%,逐年增长。
另外,联宝在同期也是英力电子第一供应商,相关采购的金额分别为3980.67万元、5465.23万元、8370.56万元,占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6.52%、6.25%、7.73%。
(前十大客户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对此,英力电子于申报稿中表示,主要原因系公司所处行业特性所致。触控板是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的重要配件,其专业生产企业较少,该等企业通常只向大型整机厂商供货。因此,存在联宝根据其自身生产安排,采购触控板后销售给公司,公司将触控板嵌入笔记本电脑结构件模组后再向联宝销售的情况。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IPO日报表示,第一大客户同时是第一大供应商可能使得公司业绩被同一法人操纵影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同时这样的结构也容易出现财务虚假的嫌疑。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对IPO日报表示,这种情况下,公司对该客户的依赖程度可能就会比较大。
一位接近证监会人士对IPO日报表示,具体还需要结合商业背景、业务模式考虑,对于IPO企业存在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况,监管机构通常关注:1、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双方销售及采购是属于独立购销业务还是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上适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3、销售及采购交易是否公允,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4、在第一大客户交易占比逐年增加的情况下,还会关注公司是否对该客户存在依赖,关注持续盈利能力等。
对赌股东“脱身份”
IPO日报发现,英力电子曾与嘉兴九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九赢投资”)、毅达基金、六安拾岳、安华基金签署过对赌协议。但对于对赌协议的具体内容,英力电子缺只字未提。
(对赌协议情况摘要,数据来源: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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