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鹤岗市“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治一期工程PPP项目
和鹤岗市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规划的决议
(2019年9月16日鹤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将鹤岗市“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治一期工程PPP项目和鹤岗市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规划议案的说明》。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两个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对两个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和财政承受能力等进行了评估论证。同时,市政府常务会议经过讨论,同意将两个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部分纳入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规划,并作出相应批复。(鹤政函[2018]15号和鹤政函[2019]25号)。会议决定,批准市政府将鹤岗市“两河十四沟”清水秀岸综治一期工程PPP项目和鹤岗市公路基础设施PPP项目所需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长期规划。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依规操作,严格贯彻执行财金[2016]92号及财金[2019]10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中长期财政规划,将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收支,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纳入财政收支责任年度预算草案,经市政府同意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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