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作出部署。
今天就一起来看看,有具体有哪些内容——
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
各地要重点加强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创新人员管理方式,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
支持各地加强幼儿园编制配置,有条件的省份每年核定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招聘学前教育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幼儿园就业。
中央财政在分配相关资金时,将统筹考虑各地幼儿园专任教师数因素,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教师公开招聘实施
“先上岗、再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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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中小学幼儿园(含“特岗计划”)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要根据岗位需求,科学合理地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文件的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引导高校毕业生
到艰苦边远地区学校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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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公开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拓宽招聘渠道;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
其中,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
确保完成“特岗计划”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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