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燕杰)5月2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日前,省政府安委办结合实际,就做好我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的关闭计划指标和关闭对象范围等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全省拟定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58家。
除符合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工作的通知》关闭条件范围的非煤矿山外,我省提出符合以下7种条件之一的非煤矿山,也可列入关闭计划:长期停产停建、复工复产无望或扭亏无望,自动提出关闭的;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非法违法建设和运行的;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存在越层越界开采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的;位于保护区内且被国土部门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头顶库”或者下游3公里直接威胁区域内居民区和重要工业设施,无法采用其他方式整改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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